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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遴选程序
1.报名(5月7日- 5月10日)
报名由市级有关部门人教科(办公室)负责,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须填写《宝鸡市市级部门公开遴选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以及说明具有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5月13日-5月17日)
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委组织部汇总复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遴选职位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遴选职位,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级有关部门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遴选职位依次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从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中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5.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人选意见,在宝鸡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