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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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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对象公开选调。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携有关资料到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资格审查: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选调资格。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由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写作能力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知识。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笔试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费用自负。

5.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县纪委为主,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6.公示与转任:考察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商县委组织部确定选调人员。在城步苗族自治县新闻网、城步纪检监察网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影响选调结果情形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县纪委常委会再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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