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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遴选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4月29日。
2.报名方式:原则上要求报考者到现场报名,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经批准,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到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可将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询组织人事科。
3.报名材料
(1)《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需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当场审验后返还本人);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名单届时通过怒江法院网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裁减职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岗位,也可以放弃报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三部分构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材料写作和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等。按40%计入总成绩。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由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三大部分构成。主要考核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
经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程序。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委托怒江州人民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由我院另行委托省级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