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9浙江湖州市德清县纪委县监委选调公务员8人公告

德清县监察委员会 2019-04-1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9:00至2019年4月29日17:00。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法进行,通过网上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后)发至电子邮箱:zjdqxjw@126.com,并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照片、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表》需经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同意,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县行政中心A楼1309室,邮编:313200。信封注明:公开选调。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凡不按要求填报完整信息的,审查不予通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3. 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考察对象。

4. 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5. 组织考察。通过体检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德清县纪委县监委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和调动。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清廉德清”微信公众号和德清县纪委县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