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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佛山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10人公告

市纪委监委 2019-04-15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报名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5日16︰30.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57-83200255,报名网络

系统咨询电话:0757-83876766.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

子照片,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佛山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及扫描件;

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身份证(正反面)、现职务任免文件、奖励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公开发表文章文稿证明材料。以扫描件(截图)形式提供,需注明报纸、刊物的名称、

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

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如有请提供)。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

加笔试。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视情核减拟选调人数,并在廉洁佛山网上发布

核减公告。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在笔试前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以命题作文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

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网络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面试,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廉洁佛山网公布。面试成绩不

合格的,不予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

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佛山市纪委监委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

证明,不能按期提供调动证明的,不予体检,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放弃本次选调,由佛山市纪委监委

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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