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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1. 笔试。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形成竞争的基础上即可开考。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少于考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因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考察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行考察。成立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统筹安排到西昌市直机关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七)公示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须在西昌市服务满5周年。
此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