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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崇左市中共宁明县委员会组织部遴选8人公告

宁明县人民政府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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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的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由中共宁明县委员会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跟班实践、组织考察、组织体检、研究确定、遴选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方案。2019年4月14日前,在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宁明新闻网、宁明县电视台公布公开遴选工作方案。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21日17:30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中共宁明县委员会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

(4)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近两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名人员满2年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材料由中共宁明县委员会组织部统一归档,以备查对。

(四)跟班实践。主要了解干部的基本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岗位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跟班实践时间为三个月。

(五)组织考察。安排考察组对跟班实践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平时表现等方面,同时,进行档案核查。

(六)组织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遴选人数1:1进行体检,体检按招录公务员体检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在5天内向中共宁明县委员会组织部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工作由中共宁明县委员会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研究确定。根据跟班实践和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正式遴选人员,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确定遴选公示对象。

(八)遴选公示。在报名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遴选人员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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