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3.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双证人员同时附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本人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6)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7)现任职务(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8)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9)如本人在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或在县级及以上单位调研、办公文秘岗位工作的,须提供相关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机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提供跟班学习、借用、抽调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
(10)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11)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1份;
(12)近期免冠小一寸浅灰底彩色照片2张;
(13)选调生提供选调生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云南网、云岭先锋网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选。
4.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适应程度等,占总成绩的20%。总成绩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云南网、云岭先锋网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省委宣传部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省委宣传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作为遴选对象。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自动弃权或不合格的,顺延递补。
(四)确定人选及公示
按照遴选单位人员需求和职位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适应等情况,由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及拟任职岗位。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云南网、云岭先锋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调动人员要服从组织对其报考范围内的岗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