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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