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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www.dywfy.gov.cn/)、内部网和《惠州日报》刊登选调公告,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登录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网址:http://www.dywfy.gov.cn/)“法院公告-其他栏”,下载并完整填写《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或者《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财务人员报名表》,于2019年4月10日至4月26日内将报名表、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及拟报考相应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直接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七楼政工科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寄至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惠州大亚湾区新澳大道四街4号,邮编516081)。
(三)资格审查
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笔试
报考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我院指定单位出题、改卷和核准成绩。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按照选调条件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考官由院党组成员组成,题目由我院指定单位负责,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通过后,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内容及要求执行,体检合格后(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在本院网站公告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本院门户网站公示7天。
(七)调动和任职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