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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条件
1.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男性,具有3年以上职务犯罪侦查或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犯罪侦查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2.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具有3年以上刑事检察或刑事审判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3.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具有3年以上公诉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4. 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具有3年以上民事、行政检察或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5.工资、保险岗位:具有检察干部管理工作经历,在检察机关从事工资、医疗保险岗位工作3年以上;
6.涉检舆情管理岗位:具有3年以上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舆情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网络舆情分析师职业培训资质证书;
7. 文字综合岗位:具有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经历(报省检察院机关文字综合岗位人员具有在党政机关办公室、政研室专门从事文字综合工作5年以上经历);
8. 机要保密岗位:信息安全管理专业、信息安全专业或通讯工程专业毕业,具有3年以上从事机要保密工作经历;
9. 会计审计岗位:会计审计专业毕业,具有从事会计审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10. 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3年以上从事检察信息化工作经历。
四、选调程序、方法、时间
(一)发布公告
2015年9月6日,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发布省检察院机关面向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程序等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同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2015年9月20日,每天上午9:00—下午 16:00,报名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号,省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室(省人民检察院正门东侧100米处)。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毕业证(学历证明)和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报名表(附照片)一式三份(报名表格式及填报要求见附件);
4. 报考所需的其它文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工作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时间:2015年10月17日上午9:00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闭卷
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位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