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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本人填写《2019年锦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及《2019年锦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到报名职位所属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地址详见职位信息表,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4日,地址为锦州市恒升现代城南门西行50米,恒升现代城13甲五楼。
(一)填写《报名推荐表》及《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可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推荐表》及《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证件照),《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人员的《报名推荐表》,还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在各遴选单位进行。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考生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及《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6时00分。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名。考生通过遴选单位资格审查后及时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名,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时需本人携带遴选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未进行报名,视为放弃报考。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的职位,将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4月8日15时00分前,重新选择职位,并到职位所属的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更改报名信息,重新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重新资格审查并报名,视为放弃报考。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时00分—11时30分,考场设在锦州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中,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2019年锦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