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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填写《2019年营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3日至4日,报名地点为营口市人才中心四楼(新客运站道西,盼盼路南15号)。
(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自行下载《2019年营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双面填写打印呈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考生所在单位如尚未办理转隶手续,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由考生原单位及新组建单位同时加盖公章。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由遴选单位负责。考生现场报名的同时,携带《2019年营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位岗有关学历、学位查询证明、中共党员情况说明(附件3)等相关材料,由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初审)时间2019年4月3日至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在规定时间未完成资格初审者,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至18日到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军转大厦5楼,市府路南99号)领取准考证。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4月8日之前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报考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