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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加试。笔试、面试和加试的每科分值满分均各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 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八大以来新修订颁布的党纪党规、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等。
笔试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巡察办共同组织实施。
3.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加试
1. 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加试,加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 加试科目为公文写作。
3. 公文写作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4. 加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5. 报考比例为1:1的,笔试和加试成绩任何一科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
6.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加试后2个工作日,在区人力社保局公示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巡察办共同组织实施。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 面试比例为1:3。按面试比例以笔试和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凡笔试、加试任何一科缺考者或加试未到达60分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1:3比例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放宽面试比例至1:1,若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笔试和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地点详见《面试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