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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报名不受比例限制,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9年1月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光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考试《通知单》,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①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1:1的,即报名人数不足30人(含30人)的,将直接进行面试,但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②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超过1:1但不超过3:1的,即报名人数达到31人-90人的,将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2的比例进入下一程序;
③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超过3:1的,即报名人数超过91人(含91人)的,需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党和政府的政策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单》。
如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避免因这些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最终有效成绩,即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2位有效数字)
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2的比例(若低于1:1的比例,到达最低面试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全部进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考察组对进入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择优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具体工作由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组织人事部门招录公务员的标准、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六)公示、办理调任手续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问题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录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报名人员报名之后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