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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报考人员须使用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参与管委会部门正副职遴选人员的结构化面试包括个人演讲和评委问答。个人演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于自己参加遴选岗位的职责及目标理解、个人能力与优势、工作设想等方面进行自我陈述。
在完成个人演讲后,评委进行面试问答。
某岗位面试人选与遴选名额比例为1:1的,面试人员的面试分数须达到该面试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岗位计划数1:1确定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如拟定考察人员未达要求,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1次,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如拟定体检人员未达要求,将不再予以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调入
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安庆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调入人员身份和职级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八、聘任
本次公开遴选所有人员均实行雇员制(安庆高新区所有人员均实行雇员制),安庆高新区管委会与拟聘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标准的8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