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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试程序。各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比例低于1:3,将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人数,以符合开考条件。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为:①报名表(需双面打印);②《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经组织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相关任职材料(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③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在同一职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以清风揭阳网站(http://jylzw.jieyang.gd.cn)公布为准。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选调职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1. 组织体检。确定考察人选后,进入体检程序,市纪委监委适时组织考察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选调资格。
2. 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民主测评和查阅档案。根据初步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察人选。
3.实践考察。安排实践考察人选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3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经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实践考察期间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实践考察期间,所在单位对其晋升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选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