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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录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市委巡察机构人员入围,按入围人员数量,从未入围人员中,按成绩及意愿,择优选调到市委巡察机构工作。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荥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试用期满经纪检监察业务考试及民主测评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 峰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邢留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卫华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王文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锡周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范喜昌 市编办主任
李贵希 市财政局局长
马红珂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邢僈倩 市纪委常委
王胜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红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胜烈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选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