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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在《2018年朝阳市纪委监委机关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相关栏目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在纪检监察或政法系统工作经历要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到所在地区纪委监委进行廉洁审核,经所在地区纪委监委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一寸照片2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到朝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 12月27日。
报名地点: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四号,朝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1楼122室)
联系电话:2920534
报名结束后,市纪委监委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考生在选调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选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市纪委监委负责审查和解释。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市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从市级以上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题库选取,并由其统一评分,满分100分。
笔试由市纪委监委委托市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差额比例,由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市纪委研究确定面试资格人选。资格审查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纪委监委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照拟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先后;面试成绩相同,按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先后。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并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调人员的档案审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发现不宜调转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