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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5、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原件1份;
6、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证明原件1份;
7、工作经历证明(有专业工作要求的,要注明专业工作时间)原件一份;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等适应岗位的能力。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当面试考生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或者高于本面试场其他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含),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2019年1月17日9:00-1月19日09:00在九江人才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打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入闱资格复审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岗位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1、2019年1月22日09:00-16:00在九江人才市场由八里湖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携带资格审查时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县级卫计委开具的未违反计划外生育证明或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已满5年的证明材料;
(2)本人人事档案。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则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4、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则按考生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岗位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由八里湖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及方法: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考生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