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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6名,条件如下: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计算机类专业人员3名,条件如下:
1、男性;
2、32周岁以下(198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12月14日
2、报名地点:登封市人社局东楼301办公室
3、咨询电话:0371—62831802
4、考生提供材料
(1)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
(4)进入现单位《工资介绍信》;
(5)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登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5、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应形成竞争关系,若形不成竞争关系,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核减相应选聘名额直至取消。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十九大报告》等党规党纪相关知识。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选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选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政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政审考察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