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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
比选总分65分。比选结合参加竞聘者学历、任职经历、岗位适合度及表彰奖励情况量化打分。个人因本职工作获得表彰奖励计分最高5分,以近5年(2014年至2018年)受最高表彰奖励计分,受国家级表彰加3分,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等省级表彰加2分,受省厅、市委市政府等市级表彰加1分,受市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等县级表彰加0.5分,一年内同项工作多次表彰以最高表彰奖励计分,不累计计分;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等次加0.5分。
比选项目得分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结果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直接计入总分;县经开区现有工作人员(含派驻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与现职对应及以下等级雇员岗位的,直接进入面试;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现职岗位及比选得分情况,按1:3确定各岗位比选人员作为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得分相同,并列列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总分35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35%权重计入总分。
(五)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比选得分及面试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按1:2确定各岗位比选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并列列入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民主测评。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岗位适应度评价。
(六)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进行综合研究确定具体岗位职位拟聘用人员,如无合适的,可岗位空缺,其中部门正职报县经开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委组织部备案。
报名两个岗位的人员应分别参与相应岗位比选,若同时符合两个岗位竞聘任职条件,服从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