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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鹤壁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0人公告

鹤壁市纪委监察委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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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2.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同意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6.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的原聘用制干部;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

三、选调信息发布

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鹤壁市监察委员会网站(http://www.hbsjcj.gov.cn)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专用网站。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通过该网站发布公告及本次选调录用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和事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0日8:00至12月12日17:30,鹤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办公楼219房间)。

1.报考人员从网站上下载《鹤壁市2018年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统称《报名表》,见附件2),使用A4纸打印并由本人填写,填写时字体必须工整、规范,不得缺项,填写完成后在相应位置贴上照片。《报名表》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人员携带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公章),《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寸、3张)。

3.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咨询电话:0392-3316885。

(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相应核减该职位拟选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五)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选调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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