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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职位选调条件
1、现职务层次须为科员以上,本市行政执法类人员报考的,须为七级执法员以上或初级警员以上,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的要求,属本市跨职组职类任职的须符合《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的要求;
2、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参与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条件中“以上”“ 以下”均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