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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范围为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党纪党规中的重点内容,公务员应知必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领取笔试准考证: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低于选调岗位1.5倍时和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考察拟选调人员。
(六)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及选调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3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2、选调人员到岗工作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由县纪委监委商请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