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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3.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4.干部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涂改,“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或短时间内无法认定清楚,以及涉嫌档案造假的;
5.被列入过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新录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9.本区下辖有深度贫困村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含区直派驻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10.市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11.同步小康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
12.截至到报名之日,与区纪委区监委(含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区委巡察机构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1月26日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七星关区纪检监察网、“微七星关”和“七星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