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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洛阳市洛宁县纪委派驻机构选调28人公告

洛宁县政府网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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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洛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206室)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1.5,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范围为《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宪法》、《监察法》和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洛宁》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洛宁》网站发布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洛宁》网站发布通知。

(五)考察

由县纪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选缺额或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宜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选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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