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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重庆忠县县级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

忠县人民政府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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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一)笔试

遴选职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职位。其中,急需紧缺或特殊岗位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职位开考。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内容。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年度考核(即2015—2017年)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笔试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通报(决定)、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加分项目分值。笔试成绩于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main/index.shtml)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遴选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其中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或特殊岗位,其笔试成绩应达到本次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

1.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弃权出现差额将不再递补。

3.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如无故放弃,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五、量化考察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顺序差额确定进入量化考察人选(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开考比例进入考察环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进入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负责量化考察。量化考察实行百分制,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考察结果量化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指标主要有四项:实绩考核(50分)、民主测评(40分)、个人获奖加分(不含年度优秀)(5分)、考察组评分(5分)。考察单位把量化考察结果报县人力社保局。

六、确定遴选拟试用人员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遴选笔试(含加分)、面试、量化考察,分别按35%、50%、15%折算遴选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遴选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工龄长者优先。

七、公示、试用和调动

(一)拟试用人员名单将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县人力社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向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

(二)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严格考核,试用期满后向县人力社保局报送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及试用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报告。

(三)对试用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发调动通知;对试用不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书面通知试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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