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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等。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选调或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发布。
(三)公文写作加试。参加面试人员须全部参加文字综合能力加试,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公文写作加试成绩×15%。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文写作加试、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和招聘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选调或招聘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依行测成绩排列。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