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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通许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遴选的其它情形和有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
6、鉴于通许县乡镇、教育、卫生系统人员紧张,乡镇、教师、卫生医疗机构全供事业编制人员不参与本次遴选。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通许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及学历认证证明;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所取得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