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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德阳市罗江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人民警察6人公告

德阳人事考试网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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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测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综合测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满分100分,其中笔试40%、面试60%;第二阶段为体能测试阶段,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以是否达标为准。综合测试第一阶段折合低于70分者不进行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达标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四)考察

此次选调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测试成绩并列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情况和单位的需求研究决定。因考察结果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的,由区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则岗位作空缺处理。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区公安分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的情况。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后续规定和行业上位规定的标准进行。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本人原因在正检结束后20日内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由区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则岗位作空缺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确定调动人员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情况,将拟选调人员按规定上报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

(八)调动

根据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调动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调档(商调)函发出后,被选调人员应在60日内完成调动手续,逾期者,视为放弃,本岗位作空缺处理。若确有特殊原因,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报公开选调评审小组办公室备案,可适当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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