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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商丘夏邑县遴选县委巡察办、纪委宣教中心工作人员20名公告

河南省教育网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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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同时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单位党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公开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遴选办”)报名,并提交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县遴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因资格审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纪检监察知识和时事政治知识有一定占比。依据笔试成绩,按l∶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按拟遴选职位l:l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能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报告者,即确定为考察人选。因体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公示结束后,拟调人员进入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宣教中心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九)调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带编制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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