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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吉安吉水县遴选(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人公告

吉水县人民政府 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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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等次视为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招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调)工作程序

遴选(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遴选(选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吉水县政府网(www.jishui.gov.cn)发布公开遴选(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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