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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等次视为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招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调)工作程序
遴选(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遴选(选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吉水县政府网(www.jishui.gov.cn)发布公开遴选(选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