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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有关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聘用制公务员合同规定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1.具有一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2.具有纪检、司法、审计、财务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知识、专业资格。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具体网址为:http://www.hrssgz.gov.cn)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
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市纪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选调人数的1∶5以上(即纪检监察岗、综合业务岗职位报名人数分别应达到25名以上)。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打印准考证。
11月14日至17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