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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考调总成绩。
七、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根据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八、尿毒检
所有考察入围人员,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尿毒检,第一次尿检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尿检不合格的人员一律取消考察资格。因尿检不合格出现的考察入围人选缺额,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九、考察
尿检后,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究决定是否试用。
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调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程序进行试用;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考调领导小组确定削减考调名额或递补试用人选。
十一、试用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试用人员,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情况,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召开局务会讨论决定拟调人员,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者退回原单位。
十二、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