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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克拉玛依市、区两级纪委监委选调及招聘科级岗位、一般人员23人公告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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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

1.科员岗位(事业编制)招聘范围:市、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驻市中央企业、市属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干部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三)选调及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备较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及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

2.具有选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副组长的选调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科员的选调、招聘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副组长岗位,乡科级正职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乡科级副职也可报考,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后出生);报考科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5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报考市本级纪委监委岗位的人员需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具有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公开招聘: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报考者与报考岗位所在单位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委的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和工作单位有限制性条件的(如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时间要满5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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