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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5人公告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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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一)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别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笔试折算分=笔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考生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在潜江人社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三)选调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考生进行二次面试,按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九、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市征收办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市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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