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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宜春市靖安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公告

靖安县人民政府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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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作风严谨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下表:

职位条 件

G1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G2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S132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网络与新媒体、文学类、法学类专业,有新闻、新媒体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S2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金融、财务管理、法学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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