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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在试用期的;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廉政中心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7日。
2.报名方式:填写《广州市廉政教育管理中心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sjwzzb@gz.gov.cn),邮件名称和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定为“选调+<岗位>+<姓名>”(例如:选调+岗位一+张三)。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试程序。通过资格初审笔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