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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9月17日—9月30日,通过大庆组织工作、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大庆组织工作(http://zzb.daqing.gov.cn/)、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于10月10日前将填写完毕后的报名表发送至dqswzysgkxd@163.com,等候资格审查通知。本人报名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按5:1以上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资格审查。10月15日—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2408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时,提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明确体现本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人员所在管理部门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中《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干部任免表》、经组织认定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能证明本人文字综合工作经历的《干部履历表》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近两年主笔起草的重要文字材料2——3份。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不超过200k)。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7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由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3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不予录取。面试由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安排。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试用。确定选调人选,在大庆组织工作(http://zzb.daqing.gov.cn/)、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6个月。
(七)办理调转手续。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试用人员退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