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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信阳市纪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公告

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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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位条件

1、职位一:

(1)中共党员;

(2)各省省辖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及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1日),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职位二: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本科学历要求1990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要求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要求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3)对拥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根据岗位需要可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录用后与市纪委现职工作人员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不得转任或应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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