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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名者在笔试成绩加2.5分。
6.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记入总成绩。
7.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将在察右后旗政府网站及察右后旗公众平台公布。
(三)面试。
面试委托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记入总成绩。
(四)考察
1、资格复审
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家联合组织专人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关专业资格证书、编制等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2、考察
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总分为100分,得分按10%计入总成绩。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五)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加权分数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