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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复审人数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数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遇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招考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的,需提供《2018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5)。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职(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和公开招聘全过程。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市级党群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市级政府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级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教师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市级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的医技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市级政府系统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岗)位,应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1.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2.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3.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