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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未经区委组织部同意的抽调借用人员;
6.在教育和卫计系统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7.招录(聘)或转任、调动到现单位工作未到3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聘)程序
本次遴选(选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选聘)主管部门及街道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区人力社保局九楼906教室,具体地址: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3.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材料,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抽调借用人员抽调借用期间不得报考抽调借用单位的职位或岗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綦江区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签名同意并盖党委政府公章);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学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各1份,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印证材料。
(3)报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岗位的人员,填报《綦江区纪委派驻纪检组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不填附件1)。
报名咨询电话: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23-87268706)。
(二)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街道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缴报名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1:2的比例(区纪监委遴选职位按1:3比例)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