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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处在任职或录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共分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八个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六安市人事考试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上发布。随后按选调程序进行的阶段性公告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上陆续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00至2018年9月26日17:00。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六安市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六安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同时下载打印自动生成报名表,提交本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报名人员须于9月26日17:00前,将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的报名表传真至六安市公安局(传真号码0564-3132058)。
2、资格初审。对已传真报名表的,六安市公安局将按照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在六安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10日9:00至9月26日17:00。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将不予审查。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9月27日16:00前登录六安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即完成此次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如属填报信息有误,可于9月28日17:00前及时修改、重新提交和传真报名表。
(三)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由六安市人社局、公安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阶段。复审材料包括:
1.经考生所在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复印件;
2.近期1寸照片4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对考生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首授审批表及最近一次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