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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30人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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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9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本人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24945570@qq.com),邮件名统一设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例:“01+张三”),请勿重复发送。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详见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清单,报考者须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考生收到报考指定邮箱自动回复信息视为报考成功。

(二)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5倍的,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的,我院于9月12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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