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8江苏苏州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公务员30人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8-15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人岗相适度测评、资格复审与面试、加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

1. 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9:00至8月22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zhrss.gov.cn),点击“2018年苏州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公务员专栏”,下载报名表,填写详细信息后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z68610323@163.com(以该邮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下同),并在邮件主题和报名表文件名中标明报名人员姓名。报名期间,由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廉石网(www.lianshi.gov.cn)、“清廉e苏州”微信公众号每天定时发布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正面免冠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 资格初审、核发准考证。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23日~24日,初审结果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初审合格者按回复邮件内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开考比例为1:5。8月22日报名结束后,某一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征求该岗位报名人员同意后调剂到其他岗位(需重新填写报名表并于8月24日17:00前报送至电子邮箱sz68610323@163.com)。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3. 人岗相适度测评。初审合格人员根据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岗相适度测评,内容为5分钟述职演讲,满分100分。根据得分高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 资格复审、面试和加试。复审和面试、加试的时间、地点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阅原件留存复印件;面试人员是驻苏垂直管理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材料不合格或垂管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满分100分。加试公文写作,满分100分。根据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加试成绩合计总分(占比分别为40%、40%、20%),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5. 体检和考察。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生须提供有关证明其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材料,县(市、区)的还须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印章。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