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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均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计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包括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点30分;
笔试地点:中共大英县纪委会议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名次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按照考调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8年9月30日上午9: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七、成绩公布
总成绩及名次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笔试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