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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亳州市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毫州市人事考试网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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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 报考机关、参公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

3.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岗位只面试不笔试;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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