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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2018年8月中旬)
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拔职位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参加竞职演讲。
为确保选拔质量,选拔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时方可开考;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或减少选拔职位数。
(三)竞职演讲(2018年8月中旬)
召开竞职演讲大会,竞职人选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推荐。若竞职人选多于开考比例的,则按1:3比例进行民主推荐,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得票情况,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竞职人选民主推荐票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竞职人选少于或等于开考比例的,则按1:1比例进行民主推荐选拔职位人选,竞职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民主推荐票数只作参考。面试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竞职人选可凭身份证到市公选办查询本人得票情况。